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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证明自己活着”不如创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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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5 16: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闻回放:有人统计过,中国人一生要办103个证。出生证明、就学证明、工作证明、死亡证明……前不久有媒体报道一位公民被有关部门要求开具一张“证明你妈是你妈”的证明。而在泉州市区的黄阿婆,也遭遇了类似的奇葩事——证明自己还活着。(5月11日东南网)
这则消息笔者看完,竟产生一种“冷笑话”的恍惚,然而,这就是泉州市区一位黄阿婆的真实遭遇。“证明你妈是你妈”的热潮刚落,“证明自己活着”的奇葩再起,这样貌似笑话的“证明”何时休?
       其实,有些部门要求办事人员开具人们看似怪诞的证明,也并非不能理解。就事论事,这位黄阿婆工作时和退休后,移居两地,社保地并非当前所居住城市,要领取异地社保金,社保中心无法确定是否为冒领或者信息是否准确真实,要求出具证明理所应当。毕竟事出有因,据悉,不少地区常发生冒领社保金,甚至在亲人去世后,家人隐瞒情况,继续领取社保金的事件。为了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权益,也为了防止“有心之士”钻空子,才出此之举。从这一点说,一些社保中心是本着严谨、负责的初衷,值得肯定的。
       然而,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前提下,这样的怪诞证明形式、“跑断腿”的办事方式、服务机构的陈旧意识、办事机关的服务水平都无法与之匹配。
个案“隐瞒死亡信息”冒领社保金,于是所有人就只能开具“活人证明”?如今网络科技发达,正如一些网友的妙招,电话、视频等等,不都是活着的证明吗?办事机关有其文件数据的备案存档,是否能视频这样的电子数据也建立数据档案库?建立数据库初始,或许程序繁琐,却能省去像黄阿婆这类群体多少“跑腿”的时间、精力。只要不断创新,总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但是可以肯定,不管是什么办法,都好过“证明自己活着”。
守好自己的“责任田”,的确是做好了本职工作,只是还应多从便民利民服务于民的角度,勤于思考创新、与时俱进、因“地”制宜,建设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张赛)



来源:北部湾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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