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灵山荔枝节 荔枝文化摄影、美术作品展征稿启事
根据《2015•灵山荔枝节活动方案》的安排,在今年荔枝节期间举行灵山县荔枝文化摄影、美术作品展。相关事项如下: 一、 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中共灵山县委员会 灵山县人民政府 2、承办单位:灵山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3、协办单位:灵山县摄影家协会 灵山县美术家协会 灵山县文化馆 二、活动主题 本次作品展以“生态荔园、精品荔枝”为主题,作品题材主要突出反映灵山荔枝文化,把荔枝从开花、结果、成熟等各个生长期,古荔枝、旅游生态荔枝园用摄影和美术特有的艺术形式表现出来。 三、参展资格 县内外的摄影和美术爱好者均可参加。 四、作品要求 1、参展作品必须以灵山县境内的荔枝(园)为题材。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彩色、黑白不限。 2、摄影作品要求真实记录,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3、美术作品画种不限,其中国画以4-6尺宣竖式为主,作品请勿装裱。 4、每一份参展作品必须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年龄、地址、联系电话。 5、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对于所有入展作品,举办方有权在包括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等非盈利性活动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作者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活动,视为同意本项规定。 6、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报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任何权利,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五、征稿日期和展出时间、地点 征稿时间:(以收到作品为准) 1、摄影作品:即日起至2015年6月12日 2、美术作品:即日起至2015年6月5日 展览时间:2015年 6月17日——6月20日 展览地点:县文化馆 六、征稿地址 投稿地址:灵山县文联办公室(县委大院内)。邮箱:lswxlh@163.com;QQ群:160942957,联系人:谭雪梅,唐梦梦,联系电话:6526633。 七、作品评审及奖励办法 由县文联组织评审组对所有作品进行评审,最终评出入展作品80幅,其中美术作品30幅,摄影作品50幅。同时,从入展作品中分别评出一等奖各1名,奖金各1000元;二等奖各2名,奖金各800元;三等奖各3名,奖金各500元。入展作品除一、二、三等奖外奖金各100元。 八、本征稿启事有关问题由举办方解释。 灵山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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