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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宝典] “赠送面积”就真的让你占到了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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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3 15:3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房变三房、两房变四房”、“飘窗、露台、空调位的面积全部赠送”……这样的噱头不得不让人心里很痒痒。但今天小编却要泼冷水,如果开发商真的有心让利,直接降低房价就行了,何必拐着弯儿“赠送面积”?来吧,老嘢带你3分钟认清真相。

真相1:赠送的面积是国家给的

“偷面积”,当然并不是真的偷。首先要告诉你一个真相,赠送面积不是开发商给你的优惠,而是国家已经规定好了的。

在现行的建筑设计规范中规定:

(1)入户花园以及没有封闭的阳台算一半面积;露台是完全赠送的;

(2)地下室净高满2.1米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

(3)飘窗分为凸窗和落地飘窗两种,凸窗是不落地的,不算面积,落地飘窗净高高于2.1米要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

(4)阁楼净高满2.1米部分算面积,不满不算面积。

因此,开发商利用这些设计“赠”给买房者,可以增加项目销售的卖点,但实际上这些本来就是你该得的。

另外,开发商经常会承诺给顶层业主的顶层露台、给底层业主的地下室空间等。其实,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该部分空间应当属于该楼的全体业主共有,而非属于开发商所有,只要其他业主提出异议,受“赠”的业主是无法独享其利的。大家都知道,顶楼和底楼的房子是最不好卖的,但有了这些附加条件,难免不会犹豫一下。

真相2:赠送面积不属于产权面积

赠送面积越大,在购房者心里得房率就越高,但智囊团要告诉你第二个真相:赠送面积不属于产权面积。开发商通常不会将赠送面积写入购房合同,购房者交房后遇到赠送面积“缩水”的问题,由于没有合同约束,就很有可能失去与开发商据理力争的依据。

最后,小编还得再唠叨几句:

其一,赠送面积虽好,但还是得看是否实用。一些“赠送面积”譬如入户花园等,往往存在着光线晦暗、窄小不好用、装修麻烦、容易飘雨受潮等问题;

其二,入户花园、挑高阳台、露台等能否封闭起来,取决于城建等职能部门是否批准,否则可能成为违章建筑被责令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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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3 16:00:4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想的真戳美,念坏个脑,反正你某够人滴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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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3 19: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问过一个楼盘的顶楼,售楼小姐说赠送一个花园,不算钱,当时心动得~~~差点就成房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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