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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答疑] 村民管理林地30年四本“林权证”划归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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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7 02:13: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村民管理林地30年四本“林权证”划归集体
来源:北部湾晨 |2015-08-27 12:29
晨报记者梁生
在钦州市钦南区那思镇米子村委有成片的红椎林,林下盛产珍贵的红椎菌。为此,张屋一队村民小组之间对红椎林的经营管理权产生了纠纷。然而,经营管理30年的村民小组却以败诉收场,红椎林收归集体共有,败诉的村民小组对此表示难以接受事实。
红椎菌成农户致富法宝
8月21日,北部湾晨报记者来到钦南区那思镇米子村委张屋一队进行了采访。在村民的带领下,记者来到林地存在争议之一的山岭——凤凰塘,山上长满了一棵棵浓密的红椎林,适逢村民正在采收红椎菌,竹篮子里装着许多鲜红的红椎菌,犹如一朵朵红帽子。
村民庞大叔告诉记者,山上的红椎菌已基本采收完了,今天是采收红椎菌的最后一天,过了今天就要等到明年了。然而,每年农历5月至7月正是红椎菌丰收的季节,一年可收两次,效益相当好。“红椎菌销售市场广,根本不愁销路,可作生鲜品销售,售价每公斤45元;也可烤干后作干品销售,售价每公斤150元。”
记者了解到,他们这里的红椎林属于水源林,更不能开垦砍伐,唯一给他们留下的是致富的宝贝——红椎菌,并带动了当地村民的增收。
红椎林管理30年后引争议
当记者提到红椎林经营管理问题时,村民庞大叔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原来,张屋一队小组村民之间发生了林地纠纷。双方在2013年上诉法庭时,经营管理红椎林30年的村民小组败诉收场。
记者了解到,张屋一队村民小组在1989年分山岭,已将高垅尾、凤凰塘、鹰斗麓、牛角奇、牛角麓等林地约255亩分包给农户,全队分为7大份。随后,村民又按照“祖宗山”、“土改岭”的形式各自认管山岭、坡地,认管之后一直没有发生争执。经过30年的管护,红椎林长大了,并且有红椎菌生长。近年来,红椎菌价格客观,管护的村民也得到了一点收益,但好景不长,村民小组中就有村民认为红椎林是集体的,要收归村集体共有。
“我们经营管理红椎林已有30年时间,是不争事实。为什么期间不争议,偏偏到了红椎菌收益好时,又来跟我们争吵呢。”村民庞成钦无奈地说。他们管护了30年,忽然说要收归集体共有,他表示难以接受。
颁发“四证”收归集体共有
那么,认为林地归集体共有的村民又有什么说法呢?对此,记者找到了张屋一队村民小组代表庞泽光,他告诉记者,由于各方原因,当时全队分为7大份的方案并没有执行,一直由集体小组统一管理,是对方私自占有了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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