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处机制创新工作,进一步完善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根据有关文件要求,12月24日,由钦州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保险行业协会等多部门组成的市督查组,到我县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处机制创新执法督导检查。
当天上午,市督查组来到我县。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实地检查等形式进行。督查中,督查组分别对我县“五位一体”(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司法、法院、检察、保险“五位一体”)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硬件建设进行实地的检查,并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在贯彻落实自治区文件精神的工作情况、台账记录和统计情况、调处中心建设及日常运行情况、部门责任及经费落实情况,推进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处工作中的经验成效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进行详细的了解。随后,市督查组听取了我县“五位一体”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2015年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处机制创新工作的情况汇报。
市督查组认为,我县“五位一体”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县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县综治委的组织、协调、指导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处机制创新工作,调处中心运转顺畅,效果明显,亮点多多,从而有效解决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化解了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社会矛盾,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市督查组希望我县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发扬成绩,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处的协调、督导和管理,进一步推进调处创新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我县“五位一体”各相关职能部门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会按照市督查组的要求,提高认识,加强协作,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和完善管理机制,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切实把大量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杨广生) 市督查组现场查阅资料 核发:王海云 发布:张洲 来源:灵山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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