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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下:
根据灵山县城规划建设的需要,近期县政府决定对位于灵山县三海街道办三海村委会望鹰岭(又称水鸡岭)的土地实行征收,为此,要对征收范围内的望鹰岭上的所有坟墓进行搬迁。迁坟范围具体四至如下:东至209国道边;南至腾豪垌;西至旧三海卫生院;北至原水泥厂墙边。灵山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已于2015年3月26日出示了“迁坟公示”,但还存在部分坟墓还没有迁移。现再次向坟主告知,凡在上述征地范围内的坟墓,务必于2016年5月1日前请坟主持身份证及凭坟山所在地村委会证明,到三海街道办三海村委会办公楼二楼三科现代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征地工作组办理迁坟手续,并尽快自行迁移坟墓,逾期不迁移的,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对逾期拒不迁移或者属于无主坟墓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民政部门处理”。
特此告示 联系电话:5183815
在公路边这边发现了一个迁坟的公告,这是谁写的,太有才了。。大家仔细看下用红线标出来的内容。它说的是向坟主告知,无意冒犯,不过你难道还要在叫里面的人出来拿着身份证去找你们吗?要是真的去找了,你们敢接吗?敢说人家的身份证是旧的不能办要去派出所办理新的身份证吗?要收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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