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灵山县司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拟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岗位如下: (一)灵山县社区戒毒康复中心协警3名,具体从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需要时,要服从岗位调整。 (二)灵山县法律援助中心内勤人员2名,具体从事法律服务工作。需要时,要服从岗位调整。 二、报名条件: (一)社区戒毒康复中心协警: 1、因管理对象特殊,工作适合男性。复退伍军人优先聘用。要求年龄18-35岁,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2、要求大专以上学历,复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3、热爱司法行政戒毒康复工作,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二)法律援助中心内勤人员2名: 1、男女不限,年龄为18-35周岁,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2、大专以上学历,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熟悉日常办公软件操作。具有法律专业或法律服务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3、热爱司法行政工作,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工资详情面议或电话咨询,单位负责缴交社会保险。出差、下乡补助与正式干警同等待遇,工作时间统一着配发制式服装。戒毒康复中心协警可以提供住宿。 四、报名时间: 2016年1月11日—2015年1月15日。 五、报名地点: 灵山县灵城街道广场路31号,灵山县司法局办公室三楼政工股或办公室。 六、报名事项: 有意向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毕业证等复印件1份,彩色一寸照1张,个人简历1份到县司法局三楼报名。 联系方式:0777-6529877,0777-6522578。 详情可通过以上联系方式或到县司法局政工股或办公室咨询。 灵山县司法局 2015年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