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按照中央纪委和自治区纪委统一部署,我县召开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推进会,对专项查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委书记廖应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秦臻文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并学习贯彻全区、市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推进会精神,总结分析前阶段工作情况,通报了我县专项工作开展以来的进展情况,对下阶段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 廖应灿在会上作重要讲话,要求加大宣传造势力度,营造更加浓厚的专项工作氛围,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保持惩治基层腐败高压态势,强化责任追究,加大“两个责任”压力传导力度,正确处理换届和专项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会议指出,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直接侵害群众利益,侵蚀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各镇(街道)、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之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检验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重要标准,确保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安排部署上来,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取信于民。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的“五个有之”,着力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问题,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领域中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等六个方面的问题。 各镇(街道)党委(工委)书记、纪委(纪工委)书记,我县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涉农部门主要负责人,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县纪委常委、各室负责人,县人大办、政协办领导参加会议。(唐世海) 会场 核发:梁刚 发布:谢翁俭
来源:灵山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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