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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男子怀疑妻子出轨,提刀逼妻与情夫拍“床照”索3万"绿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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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2 10:49: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灵山县太平镇一男子因怀疑妻子有外遇,抢夺妻子手机后,用手机将“小三”约到家附近。未料“小三”赴约,此举惹恼男子。男子便持刀将人挟持至家里,逼其与妻子在床上合照,随后敲诈勒索三万元——这样的狗血剧结局是,男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灵山县检察院批捕。

        4月17日晚,黄某发现有人打电话给其妻子宁某,并且觉得妻子接电话动作有点诡异,便怀疑妻子有了外遇。于是,一气之下,他把手机从妻子手中抢了过来,并称“手机给我保管十天”。

        可没到一个小时,黄某下楼,手中操着一把杀猪刀,这把杀猪刀架在了妻子脖子上。

        “跟我出去一下。”黄某对妻子说,要出去把她的情人揪出来。妻子当场否认有情人。但由于害怕,她跟着老公出了门,出门之前,黄某竟强迫她带上一把锄头。

        两人随后来到距家约100米外的草坪上。等了几分钟后,一名男子骑着摩托车走到两人跟前。


        “你是哪个?”黄某妻子宁某问道。“我。”对方回答。
宁某与男子对视一番,才认出是邻村的黄某某。
“不是你发短信叫我出来的吗?”黄某某问宁某。“是我发的。”宁某老公黄某抢答。

        接来下的交谈中,黄某始终认为黄某某与其妻子有奸情,随后持刀将黄某某挟持至家里。

        在逼迫黄某某和其妻子坐在床上并拍照后,黄某威胁黄某某写下因奸情自愿赔偿3万元给其的字据。


        次日下午,黄某某被迫将3万元存入黄某的银行账户。4月19日,黄某某向公安机关报案,4月21日,民警将黄某抓获归案。

        5月10日,灵山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威胁,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涉嫌敲诈勒索罪,最终对其作出批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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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0 09: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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