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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坟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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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 10:41:59|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迁坟通告

灵政告〔2016〕17号

  根据灵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的需要,位于城北路东段路网用地已依法征收,涉及的坟山需要实施搬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位于灵城街道白水村委、梓崇村委(聚龙湾吉安大道郁麓江新桥至马鞍山)城北路网范围内的坟山。
  二、迁坟时间:
  凡在上述范围内的坟山,限期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迁移。各坟主务必于2016年7月1日前持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到灵山县灵城街道办二楼城北路征地工作组办公室办理手续并自行迁坟。联系人黄奉颖,联系电话:18070796909。
  三、以上范围内的坟山逾期不迁移的,县有关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告。

                           灵山县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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