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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灵山公安局对“果园被投毒”的发表不实。 2016年6月15日发现果园被投毒,灵山县公安局说6月30日灵山县相关部门对果园评估,是对49棵龙眼树进行评估,而不是对所有被投毒果树进行评估。2016年7月18日发现果园一百多棵龙眼树全部被投毒,所以才报警的,希望派出所出警重新核实评估。但派出所第三天依然没有出警,而且没有告知我们不出警的原因。而他们只当作49棵龙眼树(4800元人民币)来处理。 陈某从来没有向派出所提供任何线索,在果园安放山猪夹的事,一直以来山里到处有人安放山猪夹,至于罗某的孩子在什么地方被夹伤,无从考究。当时派出所也介入调查山猪夹的事。陈某也从没在果园安放过山猪夹,谈何双方协商医药费呢? 2016年7月18日我们报警已说明果园破坏的严重性(我们怀疑是二次投毒),不是之前说的49棵龙眼树那么简单,不是部分龙眼果树有一些果实掉落,而是整个果园投毒的事(大概一百多棵龙眼树)。 为了解情况才打电话给派出所,7月20日派出所只接了我一次电话,而不是灵山公安局所说的多次打电话给派出所。我当时下午14时52分一直打到16时28分,多次打电话可以打通但没人接听,16时28分后派出所终于接听,但只有通话6分35秒,又何来通话时间过长?又何被群众投诉到县局110指挥中心? 网贴上说的6亩果园只是一个大概的数,只说200棵左右的龙眼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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