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钦州市灵山县隆重举行广西“信用县”揭牌仪式。2016年5月,钦州市灵山县被广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授予广西“信用县”荣誉称号,成为继田东县、兴安县、藤县后全区第四个荣获此殊荣的县。 “信用县”创建是一项系统而庞大的工作,不仅需要金融机构的努力,更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该县结合财政局、民政局、扶贫办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等部门意见后,深入农村基层调研,多次召开相关部门会议研究、科学论证、形成统一认识。在坚持先农村后县城的原则上,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中心,以农户信用信息平台和农户信用评价体系为基础,组建“政府主导、金融机构主动、群众参与”的多方共建局面。 钦州市灵山县自启动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后,做强县域经济金融总量,注重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了全县经济飞跃发展。据了解,2013年至2015年,灵山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由153亿元增至214.5亿元,年均增长13.39%;财政收入由9.1亿元增至10.6亿元,年均增长5.49%,全县不良贷款率从2.66%下降到2.21%,县域信贷资产质量明显好转。 同时,钦州市灵山县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实行信贷员包村、聘请代办员、预约代办等不同服务方式,不断扩大金融服务网络,推进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目前,钦州市灵山县内有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已全部接入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57营业网点接入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接入率达75%,基本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截至2015年12月,全县共成功创建“信用镇”12个、信用村213个,已评定的信用镇、村分别占全县镇村总数的66.67%、54.76%,实现“镇镇有信用村”、“村村有信用户”。灵山县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加强宣传,不断提升民众诚信意识,重点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从而带动全县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赖维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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