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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盗车后网上销赃 民警乔装买主“钓出”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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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1 09:33: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男子盗车后网上销赃   民警乔装买主“钓出”贼

广西灵山一男子盗窃汽车后,在网上明目张胆发布信息寻找买主销赃。9月29日凌晨,民警乔装买主“钓出”该男子及其同伙并将两人抓获,追回被盗面包车1辆,为群众挽回了经济损失。

9月27日上午,灵山县公安局灵城派出所接到张先生报警称:其停放在县城三十六米街附近一停车处的一辆灰色面包车被人盗走。案件发生后,该所民警立即开展侦查工作。通过调取“天网”视频监控进行甄别,民警发现该案为两人作案,失窃的车辆离开灵山后前往南宁高速方向,并在南宁近郊一收费站下高速。通过进一步调查,民警认为,犯罪嫌疑人近期很可能会在南宁销赃。

9月28日,民警通过各个二手车网络交易渠道搜索到了一辆疑似被盗车辆的销售信息,经受害人辨认,确认系其被盗的面包车。随后,民警以买家身份与出售人接触,并与其相约于9月29日凌晨12时在南宁市一高速收费站附近交易。    当晚,灵城派出所派出两组便衣警力前往交易地点,一组乔装打扮成买家与对方碰头交易,另一组在附近布控埋伏。凌晨12时许,一名男子驾驶一辆电动车与民警碰头。民警发现,狡猾的嫌疑人十分谨慎,没有直接将被盗车辆开来交易,而是前来“探风”。随后,通过交谈,该男子确认没有问题后,告知民警交易地点改在南宁市西乡塘区邕武路附近。随后,民警跟随该男子来到了第二交易地点,此时,被盗车辆和其同伴已在那里等候。见抓捕时机成熟,民警趁两人放松警惕后,立即上前将二人控制。经查,两名男子分别叫苏某飘和黄某洲,两人均系灵山县平南镇人。经审讯,苏某飘、黄某洲均对其结伙盗销汽车的犯罪事实供认在案。

据悉,苏某飘、黄某洲都是无业人员,均有抢劫前科,两人于2014年刑满释放。出狱后仍不思悔改的苏某飘为找钱花销,于9月26日晚同一名南宁籍男子合计去盗窃汽车。两人从南宁乘车到了灵山后,在县城三十六米街附近发现一辆面包车停在较为偏僻的地方。见四下无人,两人用自制工具将车盗走,后由苏某飘负责销赃。当晚,因苏某飘不会驾驶汽车,便找来黄某洲帮忙开车,并答应销赃后给予黄某洲报酬。由于担心被“黑吃黑”,苏某飘决定先驾电动车前来探风,熟料买家不是“黑”而是“警”。目前,犯罪嫌疑人苏某飘、黄某洲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广大车主购车后要及时加装必要的防盗锁或电子报警器,有条件的可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停车时要尽可能把车停放在有人看管或有监控覆盖的区域,停车时,不要把前轮打直,可以将其转过一定角度,以使窃贼难以将车推走或拖走,车辆一旦被盗应尽快报警。

图为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及追回的被盗车辆.JPG

图为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及追回的被盗车辆1.JPG

图为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及缴获的作案工具.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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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1 15: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识死未,抓净帮牛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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