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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王子说案:两个大胆狂徒以购买手机为名而抢走了四部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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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7 16:34: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楚王子 于 2016-10-27 16:45 编辑

   2015年12月的一天17时许,劳某龙(化名)伙同他人驾驶摩托车,来到武利镇某手机店处,由劳某龙进入手机店内,以购买手机为由,使营业员莫某某把店内一部三星J3109手机交由其观看。劳某某趁莫某某不备之际,拿起该手机跑出手机店,坐上摩托车逃跑。经物价部门鉴定,被抢手机价值人民币1000元。
  
   2016年2月21日16时许,劳某龙、余某某驾驶摩托车,来到檀圩镇某手机店处。余某某骑摩托车在手机店外等候,劳某某进入手机店内,以购买手机为由,使营业员檀某某将一台vivoX6手机交到其手中。后劳某龙趁檀某某不备,拿起该台手机跑出手机店并坐上被告人余某某的摩托车逃跑。经物价部门鉴定,被抢手机价值人民币3198元。
  
  2016年3月22日15时许,劳某龙、余某某驾驶摩托车,来到檀圩镇某银行隔壁一间手机店处。余某某骑摩托车在手机店外等候,劳某龙进入手机店内,以购买手机为由,使营业员檀某甲将分别拿出一部华为荣耀畅玩5X、一部OPPOR7S手机交到其手中。后劳某某趁檀某甲不备,拿起该两部手机跑出手机店并坐上被告人余某某摩托车逃跑。经物价部门鉴定,被抢华为荣耀畅玩5X手机价值人民币1799元,被抢OPPOR7S手机价值人民币25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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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7 18:15: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然后警察破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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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7 18:18: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价局是來凑热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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