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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楚王子 于 2016-11-4 20:44 编辑
为有效预防和制止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发生,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农民工维权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
——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同时结合“两学一做”活动整改落实,组织开展政策咨询活动送政策到基层。我县还结合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禁止使用童工》等专项行动,把劳动保障政策法律法规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提高劳动保障政策法律法规在企业的知晓率,引导农民工依法合理维权。截止10月,县人社部门共免费发放劳动和社会保障基本知识手册1000多份、劳动合同文本300多份,营造了家喻户晓的良好氛围。
——加大巡查力度,减少侵害农民工利益行为的发生。县人社部门在注重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的前提下,在全县开展打击非法使用童工专项行动。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还深入到乡镇、重点工程建设工地进行支付农民工工资专项巡查,特别是把用工量大、人员流动性大、工程施工接近尾声的重点工程施工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作为监控重点。同时加强对非煤矿山、建筑工地、餐饮服务等行业的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问题,减少侵害农民工权益行为的发生,杜绝群体性事件发生。截止10月,共检查用人单位400多家,涉及劳动者7000多人,发出整改指令书8份,为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1000多万元。
今年6月,县人社局接到县内某建筑工地施工队民工的投诉,该工地拖欠民工工资,经多次追索未果,要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处理。接诉后,人社局高度重视,随即派出劳动监察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了解核实。经查,造成拖欠的原因在于建设单位未能及时拨付工程项目进度款给施工单位,因而造成长期不予结算而人为拖欠。针对这种情况,县人社局召集了建设方和承建方负责人及施工队班长召开了解决拖欠民工工资协调会,要求建设单位尽快拨付工程项目进度款,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并强调了拖欠工资的严重后果和法律责任。在该局的协调下,建设方项目部与承建方结算出了拖欠民工工资总额为73万元,并得到了建设方、承建方和各施工队负责人的签字确认。在劳动监察大队的监督下,建设方足额现金支付了民工工资73万元,并由承建方施工队负责人发放到70多名民工手中,深受社会各界的好评。(灵山县人社局 薛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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