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查看 1639 回复 0

灵山交警到县供电公司给广大职工“供电”“充电”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11-8 10:13:55|来自:广西钦州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都是知书 于 2016-11-8 10:14 编辑




        “平常都是我们给广大人民群众‘供电’、‘ 充电’,现在是交警给我们‘供电’、‘ 充电’,花些时间,值!”——在灵山县供电公司的交通安全培训班上,一位何姓的职工如是说。
      
11月7日上午,灵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组织民警到县供电公司举办交通安全培训活动。该公司160多名机动车驾驶人参加了培训活动。
      
活动中,民警首先结合最近大队正在开展的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攻坚战工作,和大家一起简要回顾了2016以年辖区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情况,并和他们一起重温学习公安部第123、124号令条款及其记分种类,让广大职工更进一步了解新部令修改后的内容和意义,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随后,利用投影,结合典型案例向广大职工讲述安全出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重点讲述了超速、超员、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要求他们进一步加强对交规的学习,树立交通法制观念,强化安全行车意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同时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自觉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坚决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不开超员、超载、超速车,不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
      通过开展培训活动,不但再次加深了广大职工对交规的了解和认知程度,而且提高了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从而营造了“关爱生命,平安出行”的良好氛围。(钦州交警支队

3.jpg
欢迎来到灵山家园网-www.ai03.cn

快速回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精选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