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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辖区群众用药安全,规范辖区卫生所的购进、贮存、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行为,消除药械安全隐患,佛子食药所集中力量开展卫生所药械检查。 检查进货来源。通过比对卫生所的进货票据,检查供货方资质证明、票据是否真实、合法、有效,扫描电子监管码等形式,确定卫生所药械来源情况,是否通过正规供货渠道购入药械。检查有无过期药品使用。执法人员随机抽取部分药品,检查其生产日期及有效期限,确定药品有无超过有效期限的情形。检查药品贮存环境。检查卫生所贮存药品的仓库、货架等,是否按照药品贮存条件贮存,是否做到离墙离地存放,阴凉柜等设施是否有效使用。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9人次,检查村级卫生所13家。检查中发现,各村卫生所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从合法渠道购进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此次检查,有效净化了佛子镇医疗机构的药械环境,保障了群众用药安全。(灵山县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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