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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法院执行见实效,排忧解难暖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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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1 11: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当灵山法院执行法官将申请的8.7万元司法救助金以及1.2万元的第二期执行款一起交到曹大伯的手上时,曹大伯憔悴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今年以来,灵山县人民法院“向执行难全面宣战”,截至11月,共受理执行案件995件,总标的额8570余万元,涉执信访与去年同比大幅下降,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不断上升。
      2014年8月30日晚上9时,曹阳把在镇上经营的小店关好门后,便开着一辆两轮摩托车搭乘自己的妻子何丽准备回家。途中,在离那隆镇高埠村委会不远处的道路时,被一辆相向而来的中型自卸货车没有关好的车厢后门碰撞到,夫妻二人双双受伤入院。
      事发时,曹阳不过27岁,妻子在事故中受了重伤,而自己也全身瘫痪。这起事故,交警认定中型自卸货车的车主檀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后,判处檀某及其车辆所挂靠的某运输车队负连带赔偿责任,共同赔偿曹阳经济损失120万元人民币。
      判决下来了,可被执行人却迟迟没有履行义务。家里失去了劳动力,曹阳还有两个孩子在上学,加上高额的治疗费、生活费,全家经济变得万分窘迫。曹大伯默默地为儿子曹阳承担着这一切……
      执行法官把曹阳家的困难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为了缓解曹阳一家的困难,5月26日,执行法官们决定到檀某家及其挂靠的运输车队进行现场执行。
      经过多方走访和调解,被执行人某运输车队法定代表人表示愿意履行自己所应承担的义务,但是自己家里也并不宽裕,仅拿得出13万元暂解曹阳一家的燃眉之急;而被执行人檀某的经济状况更不理想,执行法官只能通过电话与之沟通,督促檀某分期还款,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
      揣着这13万来到曹阳家时,执行法官心里很不滋味。一边是申请人一家热切期盼的眼神,一边是两个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两边都相当不容易。在执行法官最终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
      13万,离曹阳夫妻所花的治疗费相差太大,曹大伯一个人承担着儿子这个小家的一切也是举步艰难。执行法官默默地把这个案件记在心上,并暗自下决心:一定要为曹阳争取一笔司法救助金。(北部湾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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