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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温馨提示:您的企业该年报了! 一年一度的企业年度报告又开始了,工商部门温馨提示您: 凡2016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在我县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户,务必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网址:www.gxqyxygs.gov.cn)报送2016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年报报送流程: 进入公示系统“企业信息年报”→已有工商联络员账号→登陆→填写年度报告→提交公示 进入公示系统“企业信息年报”→无有工商联络员账号→注册工商联络员账号→登陆→填写年度报告→提交公示
特别提示:年报逾期,将受到多个部门联合惩处
2016年度年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年报截止日期一到,系统自动关闭,所有未按时年报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全社会公示。经营异常企业在以下方面受到惩处: 1.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将受到限制或者禁入。 2.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后,将被“拉黑”列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报有时限切记勿延迟!请您一定要记清楚时间限制,不要延误年报,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为避开后期年报高峰网络拥堵,请您尽早年报! 灵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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