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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关于4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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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4 16:29: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期,我县在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违纪问题案件。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太平镇大塘村委会原主任陈美荣违规为亲属办理农村低保问题。
       陈美荣在担任太平镇大塘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农村低保工作的便利,分别于2010年5月和2012年3月,为其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儿子黄某户和自己违规办理农村低保,黄某户共违规领取低保补助金18948元,陈美荣户共违规领取低保补助金1184元。2016年9月,陈美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伯劳镇良坪村团支部书记杨杰违规为亲属办理农村低保问题。
       2013年9月,杨杰在担任伯劳镇良坪村团支部书记期间,利用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农村低保工作的便利,为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母亲杨某某户违规办理农村低保,杨某某户共违规领取低保补助金3639元。2016年9月,杨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武利镇龙塘村原党支部书记秦思友、村委会原主任余盛富违规办理农村低保问题。
       2010年初,武利镇龙塘村委会原主任余盛富利用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农村低保工作的便利,为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亲属余某某户违规办理农村低保,余某某户共违规领取低保补助金39102元。时任龙塘村原党支部书记秦思友,在明知余某某户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情况下,仍同意为其办理低保手续并获得审批通过。2016年9月,秦思友、余盛富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武利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所工作人员戴广章、邓家海在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中工作失职问题。
       2012年12月,戴广章、邓家海负责武利镇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具体业务工作期间,对武利镇新亮村委会群众陈某何、陈某安申请农村危房改造的项目没有进行认真核验、对上报的申请材料审核把关不严,致使陈某何、陈某安重复领取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补助金共3.4万元。2016年11月,戴广章、邓家海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基础,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形成强大震慑。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扶贫领域作为集中整治的重点强力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精准执纪”推动扶贫领域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来源:灵山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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