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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橘梨纱 于 2017-3-27 22:38 编辑
事情是这样的:
山东一位女企业家向高利贷借钱,两次一共借135万元,约定月息是10%。支付了本息184万,一套价值70万的房产之后,女企业家还有17万欠款没还。放贷者拉来一伙地痞流氓,领头者还有案底在身。这些人殴打、踩踏,手段令人发指。比如说,让小弟往马桶拉泡屎,再把欠债者的头按进去。其中最为恶劣的情节是,领头流氓脱下裤子,当着女企业家儿子的面,拿出阴茎,往她的脸上蹭。
这样的凌辱激起了狂怒。混乱之中,小伙子于欢抓起一柄刀子乱捅,一下子把几个流氓给捅伤了。那位领头的流氓,送到医院后,不治身亡。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事件里的于欢是个不折不扣的杀人犯,但事件的起因令我并不痛恨他,反而是很同情他。有部分网民评论说,于欢在自己和母亲没有生命安全威胁的情况下,用刀故意杀害死者。就算那个领头的流氓再怎么作恶,好歹也是条人命。无论怎么样我们都要尊重生命,保有人性。事实是判决该案的法官也认为于欢在自己和母亲没有生命安全威胁的情况下拿用刀故意杀害死者,这是藐视生命,践踏法律的行为。这观点正与部分网民的评论不谋而合。
但!我认为,于欢应该无罪释放。不是我不尊重生命没有人性,也不是我不懂法律而践踏法律。于欢在自己母亲被人极度凌辱(死者拿出自己的阴茎当着于欢的面往他母亲的脸上蹭)的情况下,杀害死者没有过错,属于正当防卫。
希望于欢能够打赢官司获得自由。人在做,天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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