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查看: 3284|回复: 0

无法无天破环他人祖坟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4-14 14: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4 天前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灵山家园网报料QQ:751030303   报料电话:13977767077   商务合作:18897881123

有纠纷,本应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而灵山的7名男子于清明期间回乡扫墓祭祖时因坟山纠纷,竟将他人的祖坟破坏4月7日,7名男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处置坟山纠纷现场
灵山县沙坪镇双六村委会的黄姓群众与三海街道新大村委会的廖姓群众因坟山纠纷,双方一直存有积怨。4月6日14时许,沙坪镇双六村委会的黄某军、黄某莞、黄某辉等人前往三海街道新大村委会猪圈屋山拜祭祖坟时,强行破坏了位于其祖坟旁边的廖姓群众的祖坟。
事件发后,县公安局立即抽调警力赶赴现场,并会同当地党委、政府以及司法部门共同开展处置工作。
[size=0.83em]a13c4433a4d53817dd36c00aa6eb8842.jpg(69.37 KB, 下载次数: 0)
下载附件  [url=]保存到相册[/url]
[color=rgb(153, 153, 153) !important]4 天前 上传




▲处置坟山纠纷现场
经现场调查,县公安局依法立为破坏坟墓案进行调查,并当场将涉嫌参与破坏坟墓的黄某军、黄某莞、黄某辉等13人依法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进一步调查。经审讯,黄某军、黄某莞、黄某辉等人对其参与或帮助破坏坟墓的违法事实供认在案。
目前,黄某军、黄某莞、黄某辉等7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另外6人因情节较轻经教育后释放。公安机关将继续全力配合县委、县政府做好黄姓、廖姓双方群众的矛盾化解和治安稳控工作。
警方提示毁坟是鲁莽行为,必须引以为戒。类似坟山、土地等纠纷需理性对待,提请有关部门进行调处,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
领导说了,点一个工资加5毛




欢迎来到灵山家园网-www.ai03.cn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APP客户端|手机版|免责声明|公司简介|公安备案:45072102000519|灵山家园网 ( 桂ICP备19000664号|45072102000519 )

GMT+8, 2024-12-25 03:33 , Processed in 0.087720 second(s), 2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