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让斑马线,做文明灵山人!
“荔枝节”期间各地方的客人都有来,好多双眼睛都盯着灵山荔枝,但同时也盯着灵山的其它方方面面,包括县城的建设、清洁卫生、文明礼仪等等,特别是人多车多,斑马线就成了焦点,所以,礼让斑马线刻不容缓!
灵山不缺斑马线,缺的是没有形成共识、没形成一种习惯、没有熟记道路交通法里面的有关规定,现在考驾照的人越来越多,司机遍地都是,个人认为要把礼让斑马线作为一个重要的笔试内容进行考核,在路跑中增加一个斑马线考试项目进行重点考核。
在法律教育网获知: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释义】本条是关于机动车遭遇行人横过道路时的让行规定。 1.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人行横道”是指横划在车行道上专供行人横过车行道的通道。车行道是专供车辆通行的专用道,要保证车辆在其专用道路上正常行驶,必须排除各种障碍,包括行人乱穿道路等。行人乱穿道路,人为地增加许多交通线道交叉点,迫使车辆不得不低速行驶,极易引起秩序混乱、事故增多、交通堵塞等现象。为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在车行道上划设人行横道,规定行人从固定地点横过车行道,防止行人随意分散横过道路,为车辆的安全畅通创造有利条件。划设人行横道,对于行人来说,是限制其自由、便捷地以最短距离、最经济方式横过道路的一种措施,行人往往要绕行一段距离,才能从人行横道通过道路。这是行人为保障车辆的通行履行的一种义务。对于车辆来说,由于有了行人的自我约束,集中在人行横道处横过道路,才有了在道路其他路段的快捷、畅通。因此,当车辆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如果遇上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理应停车让行,确保行人在付出义务后行使横过道路的权利。 2.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有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本款规定,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三次审议本法草案时,根据委员们的审议意见加上的,是对前款规定的补充。为全方位规范机动车在整个道路交通网络中的通行,全面保障行人在道路交通活动中的安全,本款特别强调了机动车对行人横过道路的让行。当机动车行经既没有交通信号,也未施划人行横道的道路时,遇有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这也是本法确定的道路交通应当确保安全、畅通原则的具体体现。 礼让斑马线,做文明灵山人!不光是在荔枝节期间,而是要慢慢形成一种共识、一种习惯,按法律规定执行! “礼让斑马线,从我做起”!文明一小步,交通安全系数提升一大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