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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法进戒毒所,为灵山法院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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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2 08:5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现在犯了法,但社会没有抛弃你,你也不要抛弃你自己,法官希望你能作深刻的反省,真诚悔过自新,重新做人……”在庭审教育环节,听了梁法官一番苦口婆心的教导后,程某默默的点了点头,泪水在眼眶里开始打转。
6月14日下午,灵山县人民法院与灵山县公安局联合开展了一场送法进戒毒所禁毒宣传教育的庭审活动,将法院庭审开到了灵山县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所内100多名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
当天开庭审理的是一起贩卖毒品案件,程某是吸毒人员,为了维持吸食毒品的花费,他走上了贩卖毒品的道路。案件审理整个庭审过程严谨、有序,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作最后陈述环节真实展现了审判的全过程。最后,梁法官当庭进行判决,程某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程某对判决表示服判息诉。在场的强戒人员也始终遵守法庭纪律,全神贯注地旁听。
此次在戒毒所开庭审理案件,对强戒人员起到了重要的警示、教育意义,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灵山法院今后将继续加大禁毒宣传的力度,创新庭审教育模式,增强公众禁毒意识,为建设平安法治灵山作出努力。
灵山县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庭现场.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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