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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接力帮走失女童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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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6 13:04: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灵山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好发出一封感谢信,感谢广大网友的爱心接力,帮助走失女童找到家人。      7月2日上午10时许,灵山县公安局灵城派出所民警在县城六峰路救助了一名年约4岁与家人失散的小女孩。在现场,小女孩一直没能说清自己的相关情况,民警只能先将小女孩带回位于财富广场的警务站安置,并将该情况向110指挥中心反馈。由于年幼,孩子始终没能提供任何有价值的线索。随后,民警给孩子照了相,拿着照片到六峰路一带进行走访,同时通过微信、微博发布寻人信息,希望能借助网络的力量帮助小女孩找到家人。
      寻人消息发出后,立即引起了广大热心网友的密切关注,不到1小时,阅读量便突破一万多次,该寻人信息刷爆了灵山人民的朋友圈。当天下午15时许,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韦女士报警称,其女儿诗诗(化名)于当天上午在六峰路附近走失。根据韦女士的描述,之前民警救助的走失小女孩很有可能就是诗诗。随后,在警务站,民警核实了韦女士确系诗诗母亲的身份后,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叮嘱其以后一定要认真照看好小孩,以免再次发生意外。
      据了解,当天上午10时许,诗诗趁家人不注意悄悄溜出家门到大街上玩耍,最后迷了路。发现孩子不见后,家人多方寻找未果后才报警求助。
      为感谢广大爱心网友的支持,7月3日,灵山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灵山县公安局”发出感谢信感谢广大爱心,善良的网友,感谢信上说:“在这次网络爱心接力中,是你们的热心,让我们感受到存在于网络中的那份大爱和温暖!”同时,警方也提醒家长,对孩子一定要尽到认真看管的责任,不能疏忽大意。如孩子年幼,可在其身上放张写上家庭住址或家长联系方式的纸条,万一走失时,可以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同时不要把小孩单独留在家里,外出时确保孩子始终在大人的视线范围内。如果孩子走失,应立即拨打110求助。(北部湾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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