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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小型汽车桂NDXXXX于2017-07-01 21:18在钦州市灵山县荔香大道路与灵山大道红绿灯交叉口,因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法行为,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请及时接受处理。”近期,许多车主的移动手机收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发出这样的信息后纷纷说,以后驾车一定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能怀着侥幸心理。
近年来,随着我县县城车流量的急剧增加,县城道路变得十分拥挤,各种交通陋习逐渐显现出来,尤其是在没有民警执勤的时段,更是各类违法行为的高发点,不仅存在着交通安全隐患,也影响了文明交通环境的形成。针对交通违法行为多发、易发的管理现状,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于7月1日起,启用电子监控抓拍系统,记录机动车驾驶人不扎安全带、闯红灯、不按车道行驶、不礼让斑马线、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法情形,通过非现场执法手段记录违法信息,并依法处罚,使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切实做到文明驾驶。
县城荔香大道与灵山大道交叉路口电子监控抓拍系统启用一个月以来,共抓拍交通违法车辆1255辆,起到了较大震慑作用,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下一步,我县将在县城30多个路口安装交通违法抓拍设备,强化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力度,不断净化道路交通环境,积极为广大群众营造一个文明、畅通、和谐的道路通行环境。(灵山县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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