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凝聚人才力量,近日,我县研究出台了《灵山县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四章九条款项,对引进人才方式的方式、程序、待遇及管理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在《办法》规定中,突出了对优秀人才引进方式的积极探索,明确了两种引进方式,即对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优秀人才采取免笔试面试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引进,对全日制硕士学位以及属引进到乡镇及驻乡镇事业单位和需要常年在野外作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所聘或类似条件的岗位上服务期限应当不少于5年等三大方面符合县区经济社会发展紧缺专业人才条件的优秀人才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引进,从方式方法上进行了积极探索,拓宽了引进渠道。
同时,在《办法》规定中加大了对引进优秀人才的福利待遇,对获得聘用人员给予优待,除了按照灵山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发放工资之外,在财政还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发放10万元的安家费补贴以及3-5年的购房、租房补贴,并在配偶工作、子女就业入学等方面进行妥善安排,全力打造 “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良好的人才工作生活环境。
《办法》强调,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组织开展招聘引进,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以及具体用人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对引进人才进行相应管理服务,要建立引进人才信息资料库和做好引进人才的规划、审核、管理和服务,并建立联系制度,每年组织专项走访、慰问、座谈等活动,了解优秀人才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灵山县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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