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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版营业执照将失效,赶紧去工商部门换领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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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1 16: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注意!从下个月1日起,广西企业若仍持旧版营业执照,将“寸步难行”。根据相关规定,旧版营业执照将于本月31日后失效。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需使用加载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统一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12月17日,广西国税提醒纳税人,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后,应及时到税务部门办理相关变更事宜,以免影响经营业务的开展。
      据介绍,2015年10月1日,全国全面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广西于2015年9月1日率先启动改革,新设立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始领取加载了统一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与旧版不同,新版营业执照涵盖了工商、税务、质监部门原核发证照的功能,并加载了统一代码。统一代码由18位数字和英文字母组成,是企业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此后,新版营业执照取代了税务登记证,可用于办理涉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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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启动后,为了让新旧版营业执照能顺利衔接使用,设置了过渡期:2018年1月1日后,旧版营业执照失效。这意味着,改革前为企业核发的原税务登记证件也同时失效。2018年1月1日起,企业一律改为使用新版营业执照。因此,企业持有的营业执照若尚未加载统一代码,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到工商部门换领新版营业执照。
      广西税务提醒纳税人,2018年1月1日起,未进行两证整合的个体工商户原发证照继续有效,无需赶在2017年底前办理。而企业纳税人应在取得新版营业执照后,赶紧到税务机关办理后续涉税事项。根据相关规定,存量企业取得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原发票专用章、财税库银协议可继续使用。但为了企业能够正常、便捷地开展经营业务,建议纳税人重新刻发票专用章和重签委托划缴协议。
      小贴士换证后这样办理涉税事项已换发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后,如何在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项?目前,广西各市国税机关的办理流程、资料略有不同,但差别不大,以南宁市的办理流程为例:步骤1a.申报期内:申报后,需抄报税清卡b.非申报期内:(已开票纳税人)需抄报税清卡步骤2验旧税号开具的发票,若有空白发票,可以继续使用。一般纳税人还需认证旧税号开具的发票步骤3税号变更备案,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变更税务登记表》(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复印件步骤4税盘一体化授权步骤5重签委托划缴协议,需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步骤6重新开通网上申报,一般纳税人还需重新开通网上认证。此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步骤7重新刻发票专用章。
      来源:中国广西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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