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查看: 4706|回复: 1

他贪图便宜低价购买了这辆车,被公安带走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12-28 08:5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平时生活中,常常有些人因为贪图便宜而从不法分子或“中间人”手上购买一些来路不明的物品,虽然心理知道这些物品可能是违法犯罪所得,但因为这些赃物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禁不起诱惑而购买。殊不知,购买这些赃物有可能会使自己面临牢狱之灾。

   12月25日,灵山警方打掉一个盗窃、销赃摩托车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追回被盗摩托车一辆。
       12月10日,县公安局那隆派出所接到群众梁先生报警称:其停放在那隆镇一网吧门前的摩托车被盗,要求派员处置。接报后,该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侦查工作。通过现场勘查和调取案发现场及周边的监控视频进行甄别,民警发现那隆镇的洪某锦、王某明有重大作案嫌疑。
       12月20、21日,民警根据线索将犯罪嫌疑人洪某锦、王某明抓获。随后,民警根据洪某锦、王某明提供的线索,将购买赃车的王某湖抓获,并追回被盗摩托车1辆。经审讯,洪某锦、王某明均对其结伙盗窃摩托车的犯罪事实供认在案,王某湖对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事实供认在案。
20171226112802949_副本.jpg
▲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
        据悉,12月10日凌晨1时许,洪某锦、王某明等人在那隆镇一网吧附近玩耍时,看见梁先生停放在网吧门前的摩托车,无经济来源又贪图玩乐的他们就合谋盗窃梁先生的摩托车,得手后迅速逃离现场,随后找到王某湖进行销赃。而王某湖明知道该摩托车来路不正,价格远低于市场价仍贪图便宜购买。
       目前,犯罪嫌疑人洪某锦、王某明、王某湖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20171226112815927_副本.jpg
▲犯罪嫌疑人辨认现场

警官说法
可能有人会问,这没偷没抢,买了辆“便宜”二手车,怎么就平白无故的触犯法律,面临牢狱之灾呢?
其实这是一种误解。
我国刑法规定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相关司法解释也对与赃车相关的刑事犯罪进行了明确规定。明知所买车辆是通过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等违法犯罪行为得来的仍然买卖,会给公安、司法部门查处违法犯罪、追缴犯罪所得带来严重的阻碍,因此可能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王某湖很清楚该摩托车车没有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完税凭证、保险凭证等合法有效来历凭证,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依照《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之规定,应认定王某湖明知该摩托车属于盗、抢、骗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这里提醒广大群众,购买二手车一定要在正规的汽车交易市场,办理正规手续,仔细检查车辆行驶证、登记证、完税凭证、保险凭证等相关凭证,并及时办理过户登记。不要贪图便宜,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车辆。

如何避免自己购买到非法车辆?
教大家两招,应该从买车人和车辆两方面进行检查。
首先要了解卖车人的情况。核查卖车人的身份证明,如果出卖的是他人的车辆,还需要相关委托手续,以此来验证卖车人是否拥有车辆的所有权或者支配权。
其次,要了解车辆的情况:包括查看车辆的原始购车发票和二手车购车发票,确保车辆来历正当;查看机动车行驶证、车辆识别代码、发动机号码是否完好无损且与实际相符,并到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查看车辆登记情况;查看车辆的保险情况,查看车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相关单据等,来确定该车辆是否依法投保。

买车是让人高兴的事情,而从正规渠道购买二手车则是减少后顾之忧的基础,充分了解车辆情况、警惕价格诱惑,是让自己买到放心车的“捷径”。


欢迎来到灵山家园网-www.ai03.cn
发表于 2017-12-28 14:28: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网吧而是赌博游戏机,害人的老虎机死灰复燃,难道己经合法化?
欢迎来到灵山家园网-www.ai03.cn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APP客户端|手机版|免责声明|公司简介|公安备案:45072102000519|灵山家园网 ( 桂ICP备19000664号|45072102000519 )

GMT+8, 2025-2-3 19:03 , Processed in 0.084560 second(s), 2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