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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为加快推进我县“天网”工程的建设与应用,根据灵山县公安工作需要,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类别和人数 (一)岗位类别: 勤务辅警。 (二)人数:总数10人,其中男性9人,女性1人。
二、招聘要求 年满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及计算机相关专业毕业生、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三、招聘条件 除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为人诚实;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遵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各项规章、制度、纪律; (四)熟练掌握电脑的基本应用技能以及word、excel等常用文书处理软件的使用,具有一定的文书写作能力。 (五)自愿从事公安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单位安排、分配;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4日至4月16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灵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4.联系电话:6529516、13617771836,联系人:裴警官 5.提交相关材料: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及报名表所填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面试、体检及政审 应聘人员需进行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及政治审查,由县局政工室抽调用人部门统一开展。 (三)聘用 1.面试、体检及政审合格者将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1年(首期培训、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视工作表现可按年度续签。 3.被聘用的人员,应提供相关材料并履行报到手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被聘用人员在上岗前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内由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在相关岗位工作;岗前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福利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的月工资为1500元,每月考核达优秀等次的发放优秀等次绩效工资。同时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 灵山县公安局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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