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下午,我县举行“全国文明单位”揭牌仪式。县委书记曾智,钦州市供电局常务副局长、副书记邱仲谦,县委副书记吴楷堂,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黄春柳出席揭牌仪式。
去年11月,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表彰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灵山供电公司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成为我县首个“国字号”文明单位。
县委书记曾智和钦州灵山供电局局长黄忠民共同为“全国文明单位”牌匾揭幕。
一直以来,该单位以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单位为起点,深入开展争创“全国文明单位”活动,在县委县政府、市供电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南网方略,坚持把文明创建与构建和谐企业、和谐社会紧密结合,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内化于心提升“软实力”,让文明之风在企业内传递;外化于行磨练“硬功夫”,把文明力量转化为企业形象。坚持以企业文化建设为载体,深入推进文明单位建设,齐心点亮文明之灯:以服务灵山县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广大用电客户为出发点,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履行社会责任,以精神文明建设浸润人心、带动工作,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各项工作取得突出成效,先后荣获了 “全国文明单位”、“广西五一劳动奖状”、“自治区卫生先进单位”、“自治区文明单位”、“南方电网公司四星职工之家”等多项荣誉。(灵山县政府网)
曾智(右)和黄忠民(左)共同为“全国文明单位”牌匾揭幕 仪式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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