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peihualei 于 2018-12-20 13:41 编辑
灵山好又多超市恶意拖欠辛苦干了一个月的工钱5000元达2年9个月之久,经多次 催还 无果 在此爆光。 民事起诉书 原告:发贴人:我 被告:灵山县广*百货 好又多 超市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721MA5K***DXX。法定代表人:邱*锋 公司地址:灵山县灵城镇钟秀路森源锦绣荔城9幢1**4号(办公场所)电话:07776**9951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归还所欠人民币5000元工钱以及支付利息人民币3300元(按照月利率2%,从2016年2月27日起计算至2018年12月7日共2年9个月(即33个月)利息,至归还本金完毕时止)。 二、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告灵山县广*百货 好又多 超市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6日与我签订《弱电调试维护工程承包协议书》承包方式和内容为:被告自购材料,由原告安装调试128个监控头和超市的广播系统和无线扬声系统,并包含一年的维护工作,附带一年的办公室电脑维护。结算和付款方式为总工价人民币15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圆整),约定进场先付人民币10000元,在超市开张一个月后付清其余工钱人民币5000元。 在签订合同之日,也就是2015年12月6日,被告已经以转帐方式支付了原告人民币10000元整,原告按被告要求完成了协议书的各项要求和工作,被告认可并无提出异议。 被告于2016年1月27日开业,本因在开业一个月后的2016年2月27日,要付清工钱余款人民币5000元,但直到今日为止,经多次电话和微信和开车到被告办公室等方式与被告沟通催还并没有得到工钱,累计共拖欠长达共33个月之久(从2016年2月27日起计算至12月7日共2年9个月(即33个月),他还说你要起诉你就起诉吧,有微信聊天记录和语音为证,现在原告资金困难,急需要工钱养家糊口,逼不得已向灵山法院求助,希望能帮助原告向被告灵山县广*百货 好又多 超市有限公司讨回辛苦的工钱。
具状人:发贴人
两三年前辛苦干了一个月的活,拖我5000元工钱拖了快三年,微信沟通,还骂我有病,请大家顶起,为我讨回工钱,所有欠辛苦工钱的企业或公司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和人心的遣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