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我县召开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宋启权,各镇(街道)镇长(主任)、分管社保工作的领导,就业社保服务中心主任,卫生院院长,县人社局、税务局、社保局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县人社局袁崇修局长总结我县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及当前面临的新形势,并就做好我县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进行部署。 宋启权对我县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提出,各镇(街道)仍是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尽责,继续扎实做好征缴工作,确保工作不断、秩序不乱。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把握新形势新要求,把准政策要点,推动参保缴费工作取得新进展。 宋启权要求,各镇(街道)要站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筑牢社会和谐稳定底线的高度,主动强化责任,协调相关部门,认真排査、认真梳理,统筹做好征缴工作,防止少报、漏报现象,确保参保人数、缴费额度不减少、不降低,应保尽保、应收尽收。牵头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协调,配合部门要通力协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顺利开展。各单位要大力宣传,提高居民参保意识。宣传部门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积极宣传好城乡居民医保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进村入户,面对面向群众宣传,争取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要建立健全信息报告、情况通报、监督检査等工作制度,准确把握工作目标要求和时间节点,确保全面完成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灵山县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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