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8日上午:灵山县人民法院举行2018年度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集中向24名困难执行申请人发放国家救助金共计55·5万元,让他们在寒冬季节感受到司法暖意。在发放仪式上,灵山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大秦表示:发放司法救助金只是缓解困难申请执行人的燃眉之急,法院永远不会放弃任何一件案件的执行,将继续拓宽执行思路、创新执行方法,办好每一件执行案件,切实维护好当亊人的合法权益,绝不会让生效判决成为法律白条。
此前,灵山县人民法院为了对困难申请执行人进行了救助帮扶工作,该院执行法官深入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生活情况、家庭情况、社会背景等,想方设法使用各种执行手段后,对于被执行人确实无财产执行的,并且申请执行人生活特别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涉民生案件,积极申报司法救助,这样切实解决执行人生活上的暂时困难,有效化解执行人的生活压力,防止有可能引发上访事件对社会发展带来不稳定的因素,从而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手段,争取完成每件案件的执行工作,让当事人得到有效的执行成果。
来源:灵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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