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零点,县水产畜牧兽医局组织执法人员迅速出击,打响“零时行动”,对发生在鸣珂江的三起违法捕捞、电鱼等行为进行了及时处置。 当日凌晨,群众向县水产畜牧兽医局举报,反映有人在鸣珂江进行违法电鱼。该局即刻组织30多名执法人员,火速奔赴县城的鸣珂江,从大江桥巡逻到东边塘灵山大桥处。执法人员在沿鸣珂江两岸巡逻时共发现三起违法捕捞、电鱼等行为,当即对正在江面违法捕捞、电鱼的作案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扣押了电瓶、电鱼机等用于非法捕捞、电鱼的作案工具。 “零时行动”持续到凌晨三点多。 近几年来,随着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开展,作为钦江上游的鸣珂江等水域逐渐恢复了整洁清澈,更多的鱼儿又开始在河流里生长、繁殖,绿水青山的优美环境越来越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然而还有些人意识淡薄,进入江河水域违法捕捞、电鱼等,破坏鸣珂江的水域生态。非法电鱼危害非常大,不仅使渔业资源受到破坏,也给水域生态造成严重威胁。被电击过的鱼类,如果性腺发育受到损害,会丧失繁殖能力,被电死的鱼及其他生物沉到水底,腐败后会影响水质。 执法人员提醒,很多人普遍认为在江河水域内只要电的鱼数量不多,最多也就是行政处罚,并未意识到可能犯法。根据我国《渔业法》和《刑法》,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对于违反规定的,有关部门有权没收渔货和违法所得,情节严重者将受到治安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灵山县政府网) 执法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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