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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积极采取措施整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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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7 18:24: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年以来,灵山县积极采取措施整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取得显著成效,杜绝了各类事故的发生。截至11月底,全县共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加工点107个,捣毁工棚178间,收缴爆竹成品、半成品4.18亿头,查处违法危险物质管理案件52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4起,查获违法人员68人。

  责任到户,旅馆式管理。落实县领导包镇、镇领导包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四包”责任制,将“旅馆式”管理模式引入檀墟、那隆等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重点镇的村级(社区)管理中,以户为单位,建立“涉非”台账,做到一户一登记,推行精细化管理,做好动态监控。

  加强宣传,感化式教育。利用电视、网络、手机短信、横额、宣传手册、游动宣传车等方式,开展政策法律、案例警示进村社、进家庭、进学校活动,营造浓厚的氛围,调动群众参与“打非、防非”。截至11月底,共印发各种宣传教育资料134万多份,拉横额300多条,出动宣传车960多台次。
  突出重点,地毯式排查。组织公安、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深入到全县15家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和各个重点镇进行反复检查,采用突然袭击、设卡检查、加强巡查、销毁警示等方式,对全县私炮加工点进行地毯式排查取缔,规范生产(零)企业的安全操作规程。截至11月底,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7165人次,执法车辆1467台次,检查烟花爆竹经营企业6856户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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