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灵山、浦北两地警方成功侦破一起特大运输贩卖毒品案,抓获吸贩毒人员116人,缴获毒品海洛因1408.9克、涉案毒资50.3万、车辆3辆、手机23台。 2018年12月19日,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在工作中获悉,浦北籍的米某春、米某清等人有结伙贩卖毒品的重大嫌疑。获悉线索后,该大队立即开展侦查工作,并将情况向上级公安机关汇报。经多次摸排,民警发现该团伙主要在灵山、浦北两地贩卖毒品给下家且数量巨大,在两县内已经形成一个地下毒品交易市场。 掌握初步案情后,区、市、县公安局立即组织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对此案进行侦查。经过专案组分析研判梳理,一个以米某春为骨干的上下六层吸贩毒关系网渐渐浮出水面,涉案人员多达上百人。 2月14日,民警获悉米某春、米某清准备前往崇左市购买毒品并运回钦州市进行贩卖这一线索后,县公安局会同钦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浦北县公安局组成抓捕组,对抓捕工作进行周密部署。 当天16时许,米某春和米某清驾车途经浦北县高速公路三北路段时,抓捕组民警驾车对嫌疑车辆进行拦截,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米某春、米某清,当场从车内后排脚垫处搜出毒品海洛因可疑物4块,净重1405克。经审讯,米某春、米某清对其结伙贩卖、运输毒品的犯罪事实供认在案。 随后,灵山、浦北警方对米某春、米某清的下线进行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林某好、林某凤、林某灵、陈某淼等吸贩毒下家102人。 2月25日凌晨,灵山警方针对米某春、米某清的下线再次开展集中抓捕行动,一举抓获涉嫌贩毒的黄某华等3人以及吸毒人员黄某亮等9人,缴获毒品海洛因可疑物若干。 5月24日,犯罪嫌疑人米某春、米某清等36人已被依法移送起诉,吸毒人员黄某亮等68人被送强制隔离戒毒,其余12人被警告教育,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陈良坤) 核发:灵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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