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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提拔评先评优得做个“廉政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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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3 21:3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灵山讯(记者江洪作通讯员 劳大煜李福)“经审查,黄某某同志因违纪问题被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这是近日灵山县纪委监委经层层严格把关后,出具的一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函。
      今年以来,灵山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在干部任用、评先评优、年度考核工作中,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进行“廉政体检”,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1-3月,该县共办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651人次。
      该县充分发挥监督举报平台作用,建立来电、来信、来访、网络“四位一体”的监督举报机制,不断畅通和拓宽信访举报和群众监督渠道,加强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管理,准确把握党员干部廉政状况,及时受理和快速查办反映拟提拔任用党员干部违反党规党纪问题的信访举报,为廉政审查打下坚实的基础。在收到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后,及时组织信访室、纪检监察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审理室层层把关,联合会审,围绕拟被提拔或评先评优的人员是否有信访举报问题反映、是否有违纪问题正在调查、是否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是否还在处分影响期等情况进行联合审查,层层把脉,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经分管、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后,由主要领导审定回复意见,层层把关,确保廉政意见回复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并对审核情况把关签字。1-3月,该县共廉政审查651人次,其中对评先评优的242人次进行审核把关,因存在问题不通过廉政审查的8人次;对干部任用的345人次进行审核把关,因存在问题不通过廉政审查的有16人次。
      该县严明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廉政把关责任倒查追究,对廉政鉴定中隐瞒或弄虚作假,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加大问责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责任。

      来源:钦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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