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耍横逞威风,看别人不顺眼便肆意殴打他人。对于这样公然寻衅滋事,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警方坚决打击,绝不姑息。 6月4日0时许,县公安局太平派出所民警先后接群众黄先生、方先生报警称,他们在太平镇竹围街、山塘村委被一伙青年男子无故打伤。接报后,该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开展侦查工作。经调取大量监控视频、对现场周边群众开展走访调查等工作,民警最终锁定李某芝(太平镇谭有村委会人)、黄某进(太平镇那廉村委会人)、李某强(太平镇谭有村委会人)、张某来(太平镇永安村委会人)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日凌晨1时许,根据掌握的线索,民警在太平镇一卫生院门口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李某芝、黄某进抓获。当日17时许,迫于公安机关强大的追逃压力,李某强、张某来到太平派出所投案自首。经审讯,李某芝、黄某进、李某强、张某来等人均对其结伙寻衅滋事的犯罪事实供认在案。 据悉,李某芝、黄某进、李某强、张某来等人均系社会闲散人员,游手好闲的他们经常聚在一起惹是生非。6月3日22时许,李某芝等人喝酒后到竹围街玩耍。当黄先生路经竹围街时,李某芝等人觉得看着黄先生不顺眼,遂决定给他一点教训。随后,李某芝等人上前将黄先生拦下,并对其进行殴打。十分钟后,李某芝等人来到山塘村委,又对骑车路过此处的方先生进行殴打,随后驾车逃离现场。 7月4日,犯罪嫌疑人李某强等人已被依法执行逮捕,张某来因未达到刑事处罚年龄,民警对其警告教育并责令其父母严加管教后释放,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内容来源:灵山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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