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查看: 25366|回复: 0

这个瘾君子胆够肥 竟扮民警又骗钱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7-18 23: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灵山讯 以帮忙减轻刑罚但要钱走关系为由,瘾君子李某才为筹措毒资,冒充民警招摇撞骗,先后骗取一在押人员的母亲与妻子共人民币6679元。近日,经灵山县人民检察院以招摇撞骗罪起诉李某才,经法院判决,获刑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责令退赔被害人被骗取的人民币6679元。
      经审理查明,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期间,被告人李某才为筹措毒资,在得知张某楷因贩卖毒品被灵山县公安局民警抓获的情况下,冒充该局民警在微信上与张某楷妻子被害人沈某、张某楷的母亲石某取得联系,以能帮张某楷减轻刑罚但要钱走关系为由,要求被害人沈某、石某通过微信转账、微信红包等方式多次向其微信上转钱,分别骗取被害人沈某共人民币2055元以及骗取被害人石某共人民币2570元。同时,被告人李某才又冒用张某楷的微信并冒充张某楷的身份联系被害人石某,以要生活费、车费为由,要求被害人石某通过微信转账、微信红包等方式骗取被害人石某共人民币2054元。被告人李某才通过上述方式,共骗取人民币6679元。
      检察官提醒,凡是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司法工作人员均不会向群众收取所谓的“走关系”等费用,凡是自称公安民警、检察干警等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或关系可以帮忙处理案件、减轻刑罚等为由,索要财物的都应当提高警惕,切勿受骗。接到可疑电话,请立即拨打110咨询、举报。(李伶俐)

      来源:钦州日报


欢迎来到灵山家园网-www.ai03.cn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APP客户端|手机版|免责声明|公司简介|公安备案:45072102000519|灵山家园网 ( 桂ICP备19000664号|45072102000519 )

GMT+8, 2025-2-2 12:56 , Processed in 0.077343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