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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水互动] 无期徒刑期的俞芳林己获自由,春风得意地傲游钦州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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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7 23:51: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创于: 2012-02-11 23:25:21 标签: 因巨额受贿身为死囚后领无期徒刑期的前任中共广西钦州市委书记俞芳林(俞作柏的家族后人、邓小平钦点的干部 ),服刑十年后的今天,己获释放自由,腐败的俞芳林春风得意地在好友的伴同下,傲游钦州各地,并有人在网络上以功臣歌颂,鼓吹他对钦州贡献极大,我承认他对钦州市区道路的建设是有点业绩的,但豆腐渣工程及工程欠债至今还未还清 ,他在任期间钦州政府欠债极多,经济建设未能搞上去,他为了卖官,在未获得中央批准的情况下,新成立钦城区,致使钦州财政紧 缺,造成钦州干部和教师的工资被长期拖欠。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钦州市财政局时,我对钦城区拖了钦州市财政后腿的评议,获得市财政局及钦州市 某些领导的认可、于是钦城区被撤销了。俞芳林的业绩远远比不上褚之田、黄道伟两任书记(但黄道伟任市委书记时有时不依法拆迁,也有不少民众有意见,褚之田儿子之案民众气愤,他指令查-处我举报的教育腐败,虽无人调查答复,但在钦州港的建设,他还是立下了大功),俞芳林甚至还比不上开江短流、排除了水漫钦城的卢寿凯、滨祖缓两任书记 。



公诉机关钦州市检察院指控俞芳林犯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向钦州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钦州市中级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二000年九月二十六日、二十七日对俞案公开开庭审理,钦州市中级法院审理此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俞芳林一九八九年至一九九八年在原任中共广西北流县委书记、玉林地区行署副专员、专员,中共玉林地委副书记、书记,中共钦州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期间,先后二十九次收受吴耿岳等十人和单位所送贿赂款计人民币二百零三万六千一百六十四元;,俞芳林的家庭全部财产总计人民币七百八十六万二千三百八十元,俞对巨额财产来源供述有证据或符合实际情况的财产总计五百九十七万余元,扣除俞芳林及其妻、子的合法所得及俞非法所得,尚有一百八十八万余元不能说明来源。
钦州市中级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一审认定俞芳林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受贿所得二百零三万余元予以没收,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追缴财产差额部分一百八十八万余元。因俞芳林在检察机关侦查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对他依法从轻处罚,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官方为了能从轻处罚褚、俞两个前任钦州市委书记,此两案在仅容纳一百多人的的钦州市中级法院第一庭审理(不象审理走私案时在钦州市委大礼堂进行),钦州市二中路口至第一人民医院南路口由武警、公安、法警警戒封锁道路,持傍听票者必须经过四个关卡才能到庭傍听。钦州记者仅一人能获进庭傍听,一些记者被堵阻在法庭警戒线外,众多群众被阻堵在钦州市二中路口或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门路口,不能傍听法庭审理,我有幸地成为傍听此两案法庭审理的一员。除主管钦州市政法线的彭钢 ,方文到庭傍听外(市委彭钢副书记约十时才能到),其它领导不敢来傍听,怕俞芳林有立功表现。
俞芳林在玉林任书记时。一百多万元的贿赂者也买不到他的官,玉林人骂他为俞千万。他一到钦州任市委书记立即以不能突击提干的反腐败为借口,把前任钦州市委书记褚之田任命的108人除官,以便日后卖官,两面人生的俞芳林自然去玉林卖官了。庭审时公诉人对俞芳林去卖玉林官的质问,他慌惶回答。
俞芳林想违反中央政府的批文把钦北区政府迁去大寺镇,想回城的干部就不得不走贿赂之路。他曾两次在我请广西领导( 我的家教学生家长)交给他的举报教育腐败信中签字查-处,但无人调查答复。我曾几次在他的办公室指骂他是腐败者假意签查,有他的心腹钦州市委办公室蒙副主任在场。两面人生的俞芳林在大会上大反腐败,会后狂受贿赂,他是在钦州市委大礼堂进行大讲反腐败后,下台时被前往钦州市的自治区检察机关及纪委办案人员对他宣布因涉嫌受贿立即停职检查。
在庭审中以及多次在广西“新任厅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学习班”举行的“现身说纪说法”大会上,,俞芳林痛哭流涕对犯罪事实作了的陈述:“。。。。。。痛悔自己罪行,自己从—个放牛娃成长为一个高级干部,但放弃思想改造,经不住金钱诱惑走上了犯罪道路。我犯罪教训是深刻的。当领导,要管好自己的脚,不该去的地方不去;要管好自己的嘴,‘不干净’的东西别吃;要管好自己的头、管好自已的手……要做到‘见色不迷,见钱不贪’”。俞芳林以自己的经历告诫他人,别走他这样的路。当年俞芳林的痛哭流涕,换来了今天傲游钦州的开心笑声。 反腐倡廉的成果是: “个别腐败者丢官只是帮派权力斗争或官帽提价的需要.,丢官者有东山再起之时”,这是我当年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反驳市纪委常务副书记覃万祥对反腐败充满信心的说话。覃副书记是代表市纪委参加市人大常委的,他说:“中央加大了反腐败的决心从查办成克杰、俞芳林等案足以证明。”我反驳:“他们被查办是李鹏与朱容基的帮派权力争斗,成克杰、褚之田、俞芳林是李鹏路线的人当然被查办,因只有查出他们的贿赂问题,其后台李鹏才会彻底交权,同样是钦州市领导的刘嘉森因是赵富林、江 译 民阵营的人那当然就没事了,只有后台过硬才能永立不败之地,乾隆不死、和 坤不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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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17 23:56:3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钦州地委书记俞芳林
褚之田只仔真的够威喔。做走私害了老豆一{:soso_e154:}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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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8 10: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腐败分子,人民是不会愿谅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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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8 13: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腐败份子也是有大后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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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8 23: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他进去之后,是“他想要谁下来谁就得下来”,所以总会有一大帮人忙着把他弄出来的,这种情况,了解事情的可以打中国之声的爆料电话
400 800 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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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9 06:52:24 | 显示全部楼层
共  匪这两个字很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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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7 13:3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俞芳林获释是符合法律程序的,在任何一个法治国家释放一个犯人都必须符合法律的条款。我国的刑罚相比其他国家和地区相对过重。比如判处贪腐的案例:台湾的陈水扁贪污受贿那么多亿却没有被叛死刑,这要在大陆他必死无疑。罪犯提前获释在很多国家和地区都有,我们不要因为自己不懂法律而大惊小怪。我国的法律是实行宽严相济政策的,只要在监狱里悔过自新、表现良好、身体有病或符合假释条件无论谁都能提前获释。我觉得发帖者是不了解法律的人,俞芳林过去是贪官,现在只是个服刑人员或刑释人员,约束他的不再是政治而是法律。贪官的帽子没必要给人压一辈子。也许你个人跟与俞芳林有仇,但你利用网络来发在任何一个法治国家释放一个犯人都必须符合法律的条款。我国的刑罚相比其他国家和地区处罚得要重。比如判处贪腐的案例:台湾的陈水扁贪污受贿那么多亿却没有被叛死刑,这要在大陆他必死无疑。罪犯提前获释在很多国家和地区都有,我们不要因为自己不懂法律而大惊小怪。我国的法律是实行宽严相济政策的,只要在监狱里悔过自新、表现良好、身体有病或符合假释条件无论谁都能提前获释。实践证明这种政策非常利于监狱里的服刑人员积极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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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7 13:43: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俞芳林获释是符合法律程序的,在任何一个法治国家释放一个犯人都必须符合法律的条款。我国的刑罚相比其他国家和地区相对过重。比如判处贪腐的案例:台湾的陈水扁贪污受贿那么多亿却没有被叛死刑,这要在大陆他必死无疑。罪犯提前获释在很多国家和地区都有,我们不要因为自己不懂法律而大惊小怪。我国的法律是实行宽严相济政策的,只要在监狱里悔过自新、表现良好、身体有病或符合假释条件无论谁都能提前获释。我觉得发帖者是不了解法律的人,俞芳林过去是贪官,现在只是个服刑人员或刑释人员,约束他的不再是政治而是法律。贪官的帽子没必要给人压一辈子。法律也要讲人道和人权的,我国的《监狱法》第七条罪犯的合法权利受法律保护。也许你个人跟与俞芳林有仇,但你利用网络发贴来发泄私愤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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