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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3名密切接触者被确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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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6 09:37: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月6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通报,2月5日0-24时,钦州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3例。

新增3例均为2020年2月3日确诊病例万某某的亲属,其中:万某某,男,49岁,湖北人,系2月3日确诊病例的父亲;丘某,男,31岁,湖北人,系2月3日确诊病例的妹夫;闭某某,女,10岁,灵山县灵城街道人,系2月3日确诊病例的表妹。


2020年1月20日晚,万某某、丘某与2月3日确诊病例同乘私家车从武汉到灵山县探亲,至灵山县灵城街道后被纳入重点人群管理,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月3日,被送至灵山县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2月5日上午,经病原学排查,采样送检,两人核酸检测结果阳性。


闭某某于1月31日作为密切接触者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月5日上午,经病原学排查,采样送检,闭某某核酸检测结果阳性,即被送至灵山县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目前,上述三名患者病情稳定、症状轻微。


专家呼吁,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复杂,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管控措施,深挖传染源、细抠接触网、斩断传播链、筑牢防护墙。所有曾在疫区停留或来自疫区的返钦、来钦人员,以及与确诊病例有过接触的人员,都要主动向所居住的社区居委会报告,自觉居家或到集中观察点隔离进行医学观察14天,并服从相关管理;如出现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到定点医院就诊。广大人民群众要减少一切不必要的外出,最大限度地降低被病毒传染的风险。


截至目前,我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7例(均为灵山县),患者病情稳定,追踪排查到密切接触者577人,解除观察297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280人。我市将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态势,坚决贯彻中央和自治区有关部署和要求,扎实有力、严谨有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来源:魅荔灵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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