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 第4号
各镇(街道)党委(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驻灵各单位: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进一步严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纪律规矩,县委县政府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六大纪律” ,做到“六个坚决” “六个不准”,以最严肃的纪律,最坚决的态度,最严实的作风,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通令如下:
一、严肃政治纪律,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有关工作要求,不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发布歪曲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言论和造谣传谣等。
二、严肃组织纪律,要坚决服从统一指挥,坚守工作岗位,带头发扬无私奉献精神,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服从统一调度安排,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拒不服从、执行组织分配和安排工作。
三、严肃廉洁纪律,要坚决做到把廉洁、高效原则贯穿疫情防控资金、物资的使用和管理全过程,不准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物资等。
四、严肃群众纪律,要坚决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疫情防控期间及时解决群众合理的诉求,不准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在分配疫情防控物资中优亲厚友、有失公平,损害群众利益等。
五、严肃工作纪律,要坚决执行领导带班值班、防控值守、疫情报告、信息发布、舆情处置等制度,不准泄漏工作秘密、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弄虚作假、贻误工作等。
六、严肃生活纪律,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决做到率先垂范,重视家风建设,管好自己、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社会良俗公德,不准在公共场所出现有损党员干部形象,影响疫情防控的不当行为等。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发现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县纪检监察机关将从快、从严、从重查处,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委信访室0777-12388;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0777-6512380。
灵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9日
灵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
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 第5号
为遏制新冠肺炎疫情蔓延,织密排查管控网,加强对发热、咳嗽等重点人员的排查、处置和监测管控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控制传染源,斩断传播链。现根据防控形势,实行“四个严格”要求,通令如下:
一、严格实行全民测体温。每人每天自觉早晚各测温一次,体温计未经严格消毒不能共用;有发热、咳嗽等现象,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带头执行。
二、严格社会面防控巡查。各疫情防控纠察队要每天进村上街开展巡查,逢人必测温,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现象的人员,立即登记,及时送医检查,并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三、严格执行逢入必测温。各商超、农贸市场、药店等经营场所,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现象的人员,第一时间登记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村(社区)要快速组织村(社区)医生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严格公布比对确诊病例生活轨迹。县防控指挥部及时公布确诊病例的生活轨迹,广大居民要严格对照检查,发现与确诊病例生活轨迹有交集的,要及时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并自行居家隔离。所在村(社区)、单位要迅速组织人员上门了解,做好登记造册,密切跟踪监测。
如违反本令,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等严肃处理!
灵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9日
来源:灵山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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