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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恢复部分县内客运服务的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6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春运错峰返程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22号)等要求,为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及春运错峰返程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经灵山县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同意,现就恢复我县部分县内客运服务事项公告如下:
一、恢复客运线路运营方面 从2020年2月22日10时起,恢复部分已暂停的县内客运班车、公交车营运服务:灵山-太平、灵山-平南、灵山-沙坪、灵山-伯劳、灵山-陆屋、灵山-旧州、灵山-茅针、灵山-武利;802路(汽车总站-石塘)、8011路(六峰文化步行街-那隆)、805路(马鞍山-华屏)、201路(园丰牧业-檀圩)、208路(十里工业园-平山)、209路(灵山-思林)、207路(十里工业园-新院)、206路(灵山-插花)。
二、恢复汽车客运站运营方面 从2020年2月22日10时起,涉及以上客运线路运营的客运站及交通运输工具的相关设施设备,在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下恢复使用。 灵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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