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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经营者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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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9 11:5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致全县经营者的一封信

各经营单位: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我县复工复产工作正有序推进,但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不容丝毫麻痹放松、马虎大意。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2020年2月27日印发《关于开展餐饮、市场流通等环节复工复产巡查监管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业工作,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共同夺取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的“双胜利”,现将有关复工复产经营管理事项告知如下:


一、要遵守营业时间。各经营单位允许营业时间:每天的6:00—22:00。(原已申请通过的夜宵餐饮单位营业时间不得超过每天的 24:00)。

二、要亮证亮照经营。各经营单位要将合法有效的证照悬挂或摆放在店内醒目的位置。

三、要签订“两书一表”。各经营单位要签订并落实《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责任书》、《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灵山县复工复产企业(单位)从业人员信息登记表》。

四、要做好防疫措施。各经营者要配备有消杀用品,每日要对经营场所进行清洗消毒两次以上,所有的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同时要在门口设置出入场二维码和体温监测点,安排专人负责扫码提醒、体温监测和信息登记等工作,要求所有人员(包括在店外打包的消费者)一律要扫码、测体温、戴口罩才能入内,并做好人员信息登记。

五、要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禁止出现人群聚集现象。(一)餐饮单位要遵守以下规定:1.餐桌间隔、就餐及排队人员间隔 1.5 米以上。2.原则上不得提供堂食,如设置堂食每桌不得超过 3 人,封闭性的包厢不得开放。3.不得承办群体性宴席。(二)市场流通单位要遵守以下规定:1.不得召开大型会议、不搞展销、促销或引起人员聚集的活动。2.消费购物排队人员保持 1.5 米以上间隔。对检查中发现不落实以上五个工作要求之一的经营单位,将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一律关停。

六、疫情防控期间继续暂停营业的行业下列行业在疫情防控期间暂不得恢复营业:咖啡厅、影院、剧场、KTV、酒吧、网吧、书店、棋牌室、健身馆、足浴按摩店、游艺场馆、美容美发(理发除外)、服装商场(店)(含鞋帽类)、饰品店(含金银首饰类)、通讯类(含手机及配件类)、线下教育培训机构、非医疗机构理疗场所等(灵山县规上限上服务业除外)。以上行业在疫情期间的管理以及恢复经营时间,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定为准。

七、特别说明从2020年2月27日起暂停奶茶、夜宵、烧烤等非早、中、晚正餐主食类餐饮业态的复工复产申请。对已经通过申请允许复业的夜宵(含烧烤)餐饮单位不得开展堂食。经批准的通讯营业厅可营业。希望广大经营者能够自觉遵守上述各项规定,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对自己负责也对他人负责,不给政府添乱,不给群众添堵,共同维护好我县市场经营秩序,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灵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7日




来源:灵山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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