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600多万条交通违法记录待处理 开展"清库行动"
广西新闻网南宁3月14日讯(记者 王文英 通讯员 杨晓凤)3月14日上午,记者从全区道路交通违法“清库行动”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为减少原资源库冗余数据对系统接入的影响,提高违法处理的时效性,遏制交通违法行为,按照公安部文件要求,自治区交警总队决定于3月15日至4月15日在全区组织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清库行动”。
在“清库行动”期间,广西各地交警部门将通过手机短信、报刊、邮寄、宣传单等方式,加大对本地交通违法未处理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的告知提示力度,提醒其主动接受处理。对于前来处理违法行为的,对于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记录无法确定驾驶人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接受处理的,可以不记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除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员、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外,对于违法事实清楚、其违法行为未造成重大危害后果的,按照从轻处理原则,对可以并处暂扣、吊销等行政处罚的,在清库行动期间一律不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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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机动车违法信息库4月全国联网 记录不会消失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刘治理 通讯员杨晓凤)3月14日,广西交警总队召开新闻通气会,4月起,广西机动车违法信息库将与全国联网。从3月15日至4月15日止,广西交警部门展开“清库行动”。在此期间,处理无法确定驾驶人的违法记录可不记分,行动后会对未及时处理的驾驶人从严处理。
610万条违法记录等处理
据了解,截至今年2月底,广西机动车保有量为909万辆。目前广西机动车违法信息库有610万条违法记录没有处理。为了减少原资源库冗余数据对接入全国联网系统的影响,提高违法处理的时效性,广西交警总队按照公安部文件要求开展“清库行动”。此次行动于3月15日至4月15日在全区开展。违法信息库联网后,广西车辆在外地有违法记录、外地车在广西有违法记录,都将影响车辆年审。
“清库行动”中,各地交警部门将对交通违法信息系统内的本地违法数据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按照《广西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要求,对于监控设备查处的违法记录未及时告知的,一律清理出库。交警部门还会认真进行违法数据统计、分类,列出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落实责任从严管理。
广西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称,行动期间,交警部门会依法实行交通违法限期处理激励政策,对于前来处理违法行为的:
一、对于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记录无法确定驾驶人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接受处理的,可以不记分;
二、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除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员、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外,对于违法事实清楚,其违法行为未造成重大危害后果的,按照从轻处理原则,对可以并处暂扣、吊销等行政处罚的,在清库行动期间一律不并处;
三、按照便民的原则,违法行为人因正当理由无法前往处理的,只需出示委托书及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并提供违法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后,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
四、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无异议的,其违法行为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不积极销单将从严处理
在该行动中,交警部门还将加大对客货运输、校车、危化品运输等重点车辆交通违法的清理。各地交警部门将会同交通运管、安监、教育等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对辖区所有客货运输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所属营运车辆、校车交通违法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并采取抄告、下发法律意见书等措施,对有违法记录未处理的企业和车辆限期督促整改。
4月15日“清库行动”结束后,交警部门将严格加强路检路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屡次违法记录未及时处理的车辆,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的,将扣留驾驶证,对驾驶人进行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并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
广西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称,机动车驾驶人有两次以上(含两次)记分周期记满12分情形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10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三考试。同时,各地要将本地违法未处理记录在本地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营造社会舆论压力。
联网后以前记录不会消失
有驾驶人可能会问,广西的违法信息与全国信息库对接后,会不会就一笔勾销了?广西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称,不会有这种情况,违法记录会一直记录在案。希望广大驾驶员不要有侥幸心理,应及时前往处理违法信息。
交警部门表示,开展好“清库行动”,旨在实现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系统违法未处理记录明显减少,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法制意识明显增强,营造人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的目标。此次行动,也将加强交通违法处理的时效性,让广大交通参与者养成遵法、守法的良好习惯,是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效途径。
因为预计到“清库行动”期间,会有大量车主前去集中处理违法记录,交警部门安排了充足的警力,并开辟多个窗口及时受理、办理业务。同时,还在服务大厅设立群众办事休息区,并配备相应的便民设施。
广西交警15日起开始"清库" 部分违法行为从轻处理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 蒋涛 通讯员 杨晓凤 实习生 李帮伟)3月14日, 全区道路交通违法“清库行动”新闻通气会在南宁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为减少原资源库冗余数据对系统接入的影响,提高违法处理的时效性,遏制交通违法行为。广西交警将从今日起至4月15日,在全区组织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清库行动”。届时,除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员、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外,对可以并处暂扣、吊销等行政处罚的,在“清库行动”期间一律不并处。对于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记录无法确定驾驶人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接受处理的,可以不记分。
"清库"时间为一个月 过期限未及时处理的从严处罚
3月15日至4月15日,是广西交警总队开展“清库行动”的时间。那么在“清库行动”中,爱车有违法记录的市民应如何前去处理违法记录?交警部门又有哪些措施支持“清库行动”?“清库行动”结束后,交警部门对于交通违法处理又将如何进行?3月14日上午,在广西交警总队召开的全区道路交通违法“清库行动”新闻通气会上,记者采访了广西交警总队的一位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