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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恢复灵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现场业务办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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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4 09:55: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政务服务,全力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自2020年3月16日起,县政务服务中心恢复现场业务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3月16日起,灵山县政务服务中心恢复现场业务办理。办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为避免因人员聚集造成疫情传播,对于可通过“网上办、手机办、邮寄办”等线上服务方式办理的事项,建议企业和群众选择线上服务方式办理。相关业务窗口电话详见附件。网址:http://qzls.zwfw.gxzf.gov.ex2.gxls.gov.gx.6aas.cn/
  三、对涉及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重点产业项目及其他特殊的事项可通过“绿色通道”或“代办服务”办理。
  四、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窗口工作人员、办事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局将对进入大厅人员进行严格管控:
  (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正门前设置咨询查验区,办事人员经登记排队分批进入服务大厅。
  (二)进出县政务服务中心的人员使用“扫码抗疫情”登记系统后方能进出,对重点疫区人员引导通过代办方式办理业务。
  (三)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的人员请务必携带身份证和手机,全程须佩戴口罩,并自觉配合做好体温检测(排队间隔1米以上),发现有发热、咳嗽、乏力、呼吸困难等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症状或体温≥37.3℃的人员拒绝进入。
  (四)在大厅现场办理业务的人员须有序排队(排队间隔1米以上),业务办理完毕后尽快离开县政务服务中心。
  五、灵山县行政审批局于2020年2月1日发布的《灵山县行政审批局暂停办理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现场业务的通告》同时废止。
  感谢社会各界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附件:灵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咨询联系电话
  
    
  
                                         灵山县行政审批局
                                          2020年3月13日
 
  附件
  灵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咨询联系电话
  
  车管窗口:6428796
  疾控中心(驾驶证体检)窗口:6428790
  公积金窗口:6210208
  烟草窗口:6428963
  消防窗口:6428826
  涉农事务审批股窗口:6428913
  社会事务审批股窗口:6428001
  交通城管审批股窗口:6523138
  交通运管窗口:6523138
  税务窗口:6429099
  不动产窗口:6428009
  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窗口:6428829
  出入境窗口:6529567
  户政窗口:6429577
  治安窗口:6429577
  投资项目审批股窗口:6428786
  市场服务审批股窗口:6428776
  自然资源局窗口:6989516
  发改窗口:6428820
  生态环境窗口:6428969
  住建窗口:6428960
  投诉电话:6428880




    来源:灵山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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