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一类车,它们有着普通汽车的外形,却只有一般电动车的配件,堪比缩小版SUV,不仅质量堪忧,在使用过程中,不少低速电动车还不遵守交通规则,甚至有的还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部署,加强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广西各地交警将在全区开展低速电动车治理专项行动。
这次将如何整治呢? 下面来给大家划一下重点
整治时间:2020年5月1日至12月31日
整治车辆:上道路行驶的低速电动车,即上道路行驶的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和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且未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简称《公告》)的三轮、四轮电动车。
整治方式: 1. 未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的低速电动车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已实行注册登记的城市,将立即停止核发号牌。
2. 各交警部门定期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对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违反交通信号通行、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对此,网友看法不一
有人认为这个政策可行
保障了大众的行车安全 也有网友认为应该从生产源头上禁止 你怎么看?
什么是低速电动车?
开展治理专项行动中所指的低速电动车即:上道路行驶的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和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且未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三轮、四轮电动车。
这类型车辆不能上牌,也不能上道路行驶,只能作为非道路用车在自家或单位院内、景区、厂区内等非社会道路小范围内使用。
交管工作人员表示,车辆上路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第一,它是属于机动车范畴,要有行驶证;
第二要上正规的牌照。鉴定车子是否属于机动车,要看它在不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
目前市区道路上行驶的四轮电动车,大多数都未被列入这份目录,就不属于机动车,无法上路行驶,也无法办理车牌。只要在目录中的四轮电动车,就可以去车管所上牌照,还可以买保险。
“老年代步车”也被定性于机动车,既然属于机动车,那么上道路行驶必须合法合规,只要是没有收录在国家机动车公告目录内的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是没有办法注册登记、取得正式号牌的,也无法购买强制保险,因此,目前这类车是不能合法上路的,请大家了解并转告身边亲朋好友!
低速电动车有什么危害?
由于低速电动车生产工艺十分简单粗糙,甚至买个电机,装上车壳即可出厂,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不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是不能上牌不能在道路上行驶的。
驾驶此类无法登记上牌的低速电动车的驾驶人,通常没有驾驶证也无保险,一旦发生事故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驾驶人为了逃避处罚,往往会选择逃逸,不仅对事故查处、追责带来极大难度,事故中的受害人也难以得到赔偿。
对驾驶人及其家庭来说,更是面临两方面的风险。
☟一方面,如果因车辆质量问题对自己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难以获得保险赔付。
另一方面,由于低速电动车的机动车属性,驾驶人需要具备机动车驾驶证,车辆需要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才能驾车上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都要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赔偿责任。
为了自己的安全和合法权益 建议大家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 与此同时 驾车出行 遵守交规,文明行驶
来源:桂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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