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推进农合机构不良贷款案件清收,进一步优化农合机构金融生态环境,确保涉农合机构金融债权清理工作“百日攻坚”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近日,灵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对灵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与被执行人周某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系列案件进行集中执行。
几年前,周某等人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先后向覃某及灵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可谁知由于投资失败,周某等人逐渐债台高筑,巨额的借款随着时间的推移,利息也如同滚雪球般越滚越大,周某根本无力偿还借款,覃某及灵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分别将周某等人诉至法院,并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目前,被执行人周某在灵山法院涉及的各类债权案件已有5件,涉案标的高达3449万余元,其本人所有的房产、土地等固定资产均已抵押给灵山县农村信用联社。经估计,所抵押标的物即便处置成功仍然资不抵债。
固有资产已不能实现相关债权,又该如何最大限度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法官经过调查发现,周某现租赁给他人开设经营的两家酒店内有名贵家具一批,而这些家具是周某早些年为了投资,购买原木材再聘请专业人士加工而成的,归周某个人所有,而并非归酒店的经营者所有,属于可供执行财产。这批家具品种多、数量大,假如能成功处置,便能解决一些相关的债权。
7月2日上午,灵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薛银娟带领执行干警一行11人来到该两家酒店,依法传唤被执行人周某,经法官当场释法、教育,酒店经营者也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
当天,执行干警分成不同小组展开搜查,并逐一进行拍照、登记,全程工作有条不紊。
经过搜查,当场对酒店内290套定制床、190套“皇宫椅”、165套“官帽椅”等多件名贵家具进行了查封。下一步,灵山县人民法院将依法进行处置变现用以支付周某所欠的债务,最大限度保全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灵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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