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灵山籍人员刘某治等人特大贩卖、运输毒品案件进行一审集中宣判,9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至有期徒刑十五年不等的刑罚。
9名被告人中有6名为灵山籍人员,判决结果如下: 被告人刘家治(灵山县那隆镇思法村委会人)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刘家叶(灵山县那隆镇思法村委会人)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黄桂星犯贩卖、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刘涛(灵山县那隆镇思法村委会人)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黄文三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莫叔恒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三十万元。 被告人钟太友(灵山县三隆镇龙山村委会人)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三十万元。 被告人刘醒坤(灵山县那隆镇陈垌村委会人)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十万元。 被告人蒙丹丹(灵山县檀圩镇茶亭村委会人)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十万元。
案情回顾 2017年10月16日凌晨,灵山、南宁、广州等多地警方联动,分别在南宁、崇左、钦州和广州等两省四市同时收网,成功破获公安部“2017-558”目标毒品案件,摧毁了一个以灵山籍人员刘某治为首,长期从边境走私运输毒品至广东贩卖的特大贩毒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1人,缴获毒品约7.4公斤,查扣涉案资金760万元,扣押涉案车辆10辆。 2017年9月3日,灵山、南宁、广州警方根据线索发现:有一伙盘踞在广州的广西灵山籍贩毒人员经常往返边境向境外人员购买毒品海洛因,经南宁中转到广州增城贩卖,每次都是数十万甚至数百万元的“生意”,且交易频繁,数额巨大。 在上级公安机关协调下,灵山、南宁、广州禁毒部门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开展前期侦查工作。专案组民警发现,该团伙犯罪嫌疑人行踪飘忽不定,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多次往返广西、广东之间,且行动极其隐蔽,小心谨慎。由于涉案人员众多,为尽早摸清该团伙情况,专案组民警经过缜密侦查,案件逐渐明朗开来:该团伙是以灵山籍人员为主的同乡式贩毒团伙,以刘某治为组织者,通过其手下刘某叶、刘某在边境凭祥市用现金或以冰毒交易海洛因的方式,购买了毒品海洛因,用改装的私家车将毒品运送至广州市增城某小区两处租住地囤积,将海洛因加工稀释后再次压块打包,再贩卖本地、广州、佛山及深圳市等地。 10月16日上午,收网时机成熟。灵山、南宁、广州警方同时动手,广西战区分成三个地区同时进行抓捕:南宁分为两个抓捕组,一组在南宁市中新路附近将正在与境外人员交接毒资的刘某叶、刘某、两名境外人员和一名司机共5人当场抓获,当场缴获涉案资金人民币510万元,另一组同时将在南宁市内活动的嫌疑对象莫某恒等6名嫌疑人抓获。在钦州市灵山县,专案组在钟某友灵山家中将其抓获。在凭祥市某小区专案组将黄某星和其外籍老婆黄某娟抓获。广西战场共缴获冰毒29.77克,涉案资金人民币510万元。 在广西战场抓捕取得决定性胜利的同时,广州市警方也传来好消息,在广州增城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在毒贩租住的小区内,民警从一个隐蔽的保险箱查获了毒品海洛因21块,同时收缴涉案车辆2辆及毒品加工工具。 至此,一个长期从边境走私运输毒品海洛因至广东贩卖的特大贩毒团伙被成功捣毁。此役实现了从“走私-运输-贩卖”、从“境外毒枭-境内运输人员-销售人员-幕后老板-涉毒资产”的全链条打击,一网打尽全部贩毒团伙成员,有效地遏制毒品从边境的流入,极大地震慑了边境地区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为深入追缴贩毒分子的非法所得,彻底摧毁毒品犯罪的经济基础,2018月2月5日,灵山县组织国土、市政、公安等相关部门对刘某治利用贩毒非法所得、在那隆镇思法村委会建成的一栋3层半违章房屋进行拆解,并就地建成禁毒警示教育基地。该基地的建成将进一步增强禁毒警示震慑效果,彻底打击“一人贩毒,全家幸福”、“牺牲我一人,幸福几代人”的犯罪幻想,并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人民战斗,为建设平安和谐灵山打下坚实基础! ▲刘某治利用贩毒非法所得建成的违章房屋 ▲对房屋进行拆解 ▲建成后的禁毒警示教育基地
来源:灵山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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